您目前的位置:网站首页>园务公开>正文

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中心幼儿园章程

作者:王琼         发表时间:2020-06-12

   序  言

     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中心幼儿园就地处温江区永宁镇城武街,是一所建园二十多年的老牌园所,一直以来将“与阳光同行,与自然交融,以师德对教育,以爱心对孩子”作为办园理念,将“让每一位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让每一位家长都能感受到优质服务;让每一位老师都能体验到优质生活”作为办园宗旨。这里的孩子健康,这里的老师快乐,这里的家长满意。为深入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素质基础”,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我园树立“健康快乐”的教育理念,以幼儿健康发展为基础,牢固树立“特色立园”的观念,依托家乡“武城”特色资源为背景,在“特色”上做文章,在“创新”上想办法,力求通过“健康教育”实现“健壮体魄、健全心智”的教育目标,同时让内涵推进一校一品,提升区域教育品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 制,推进幼儿园依法治园,建设现代幼儿园制度,本园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面推 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幼儿园实 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园全称为  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中心幼儿园       ;英文表述为 Yong ning Center kinder garten   ;住所地址为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城武街120号   ;邮政编码为 611135   ;官方网址为  http://www.wjjy.cn/ynyey/  。 
      第三条 本园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举办,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本园面向社会招生,招生对象为温江区永宁镇及周边地区的适龄儿童 ,办学规模为 12  个班级,总体不超过 420  人。


              第二章  办园理念与文化
      第五条 
      办园宗旨与使命 :
      园所等级:成都市二级幼儿园;办园性质:公立公益性幼儿园。办园理念: 解放孩子心灵,让孩子做自己;办园目标:做真实教育,育健康孩子。办园特色:健康教育,健壮体魄,健全心智;办园定位:  优质管理、优质师资、优质服务。办园宗旨: 让每一位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 让每一位家长都能感受到优质服务;让每一位老师都能体验到优质生活。园风:和谐、协作、创新、奉献、品质;教风:“五心”——爱心、耐心、精心、热心、齐心。幼儿园发展目标 :幼儿园将认真落实“宜人温江,卓越教育”的要求,重点围绕“提高绿色质量,内涵推进一校一品”的发展思路,本着幼儿身心发展的需要,以幼儿为本,以教师为本,以家长为本的教育方向,我们将严格遵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在《指南》的引领下,不断学习,不断进步,办出适合孩子自主学习与健康发展的园所。本着幼儿身心发展的需要,以幼儿为本,以教师为本,以家长为本的教育方向,办出适合孩子自主学习与健康发展的幼儿园。制定切实可行的具有长效性、公平性、人文性的各项制度,让教职工在轻松的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有章可循。通过自我学习和幼教专家的指导引领,转变教师不规范的教育行为,真正做到规范办园,依法治教。认真贯彻执行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推进园所的“均衡化、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发展。同时,努力打造师资队伍,提升师资水平,将师资培训三部曲:走出去、请进来、动起来作为我园的重点工作。认真做好园本教研,推进课程建设,开展多元化的教研活动,提高教师对教研及课程的理解和把控。精心打造园所文化,凸显一园一品,以“武文化”“棋文化”为切口,开展健康教育,力求达到“健壮体魄,健全心智”的目标。
      第六条 温江区永宁镇,地处温江区温郫都(温江—郫县—都江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内,清水河流经境内,全镇沟渠遍植芙蓉花,每到花季,即有“清水河临足,芙蓉花拂面”的迷人景象。与这柔媚的生态画面相对应的是,永宁镇又是有名的“武术之乡”,尚武习武之风古往而今盛。              
      特色创建一定要立足本土,永宁镇到处都彰显着“武术之乡”的独特魅力,这魅力也让生于斯长于斯的孩子,在耳濡目染下自然喜欢武术,也有展示武术的舞台。于是,既依托当地特色资源,也顺应孩子身心发育特点,永宁镇中心幼儿园着力打造以武术文化为幼儿园特色文化。同时,为平衡武术的“动”,幼儿园又推出主打“静”的棋文化为园本另一特色文化。无论是武术招式的轻灵圆活、开合有序,还是棋类活动的参哲悟理、运筹帷幄,这刚柔并济、一动一静,从身体到心灵,符合了孩子们的身心发育规律,让他们身心更健康和谐地成长。

       幼儿园标识含义:左边由向日葵、绿芽、小水滴组成了拟人化的永宁的“永”字,右边则是一颗爱心,也是永宁的“宁”的第一个拼音字母。整个标识代表了永宁镇中心幼儿园的孩子们在雨露的滋润下,在阳光的照耀下,像小草和花儿一样茁壮成长,同时又具有一颗善良的、勇敢的、感恩的心。


       第七条 幼儿园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订制  3 年发展规划,并形 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幼儿园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第八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主持幼儿园全面工作,幼儿园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幼儿园的民主管理。 
      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幼儿园,对内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幼儿园,全面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 作。副园长对园长负责,协助园长开展工作。 


      第九条 园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1.按照园长负责制有关规定,行使对幼儿园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决策和指挥权。
      2.组织起草幼儿园章程、制度、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3.根据幼儿园工作需要,在核定的编制内,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决定幼儿园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置。中层干部的聘任可以在民主推荐基础上征询党组织意见后由园长提名,也可以采取干部竞聘上岗的方式。经过幼儿园党组织考察,园务会议讨论决定,由园长任命(聘任)。
     4.根据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结合本园实际,制订幼儿园内部劳动、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实行教师聘用合同制,与教师订立聘用合同。
    5.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制订幼儿园的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设置开发校本课程,确定教学进度,选用教材, 组织教学活动,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考核评价。 
    6.按财务制度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上级的拨款、学费返还留成和社会赞助等各种收入以及校舍设施、仪器设备等,合理安排使用。 
    7.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教职工进行奖惩。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对严重违纪或给幼儿园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教职工给予行政处分、解聘或辞退。 
    8.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 
    9.组织协调幼儿园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幼儿园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条 幼儿园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幼儿园依靠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 共青团等组织的作用,完善幼儿园科学管理和民主决策机制。
幼儿园基层党组织领导幼儿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幼儿园共青团组织开展适合团员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 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一条 幼儿园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园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 (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幼儿园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幼儿园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幼儿园设置 教育教学管理  、 后勤管理 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三条 幼儿园建立以园长为主任,其他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为委员的园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园内重大事项;建立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在幼儿园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定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增进家园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幼儿园与幼儿利益密切 相关的重大决议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幼儿园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幼儿园重大问题由园务会议决策。园务会议成员为正副园长、党支部(党总支、党委)正副书记和工会主席等,会议由园长主持。重大问题决策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会前个别酝酿,会上充分讨论,民主集中,园长决策。根据管理权限,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问题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后方可实施。幼儿园基层党组织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五条 幼儿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幼儿园实行园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幼儿园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家长了解幼儿的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第十六条 幼儿园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幼儿园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聘请律师作为幼儿园法律顾问。为幼儿园的行政行为、合同行为、重大决策等非诉讼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就涉及幼儿园的诉讼、仲 裁、执行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经幼儿园指派,以幼儿园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代理诉讼,反映实 情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第十七条 幼儿园建立健全园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幼儿园建立园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园内幼儿申诉处理机构和园内教师申诉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 
      幼儿园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幼儿园劳动(人事)争议 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幼儿园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 通过幼儿园调解委员会,就幼儿及家长、教职工、幼儿园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第十八条 幼儿园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制度, 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 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幼儿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 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险。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要 及时行动开展救助,应细化发生意外事故的处理流程,明确园方、教师和幼儿家长各自担负责任的界限。
       第十九条 幼儿园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幼儿园民主办园,开放办园。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条 幼儿园建立健全年级教研组、学科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幼儿园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班级管理实行班长负责制,由班长负责本班工作,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团结班级同事,确保保教目标的完成。其次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结合本班幼儿的特点和个体差异,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期末进行总结,并组织班级人员共同配合完成计划。同事组织好班级教科研工作和幼儿一日活动,及时对孩子进行各项发展评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组织本班教室布置环境,制作教玩具,开展节日庆祝活动,并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开展本班家长工作。班级教师共同管理好班级各种物品,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和教育,为幼儿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 在课程管理方面,幼儿园严格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指引,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设置适宜的课程。我们的课程愿景:回归生活、整合经验、张扬特色、自主选择。
课程设置为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和园本课程。课程设置如下:
      基础性课程:1、幼儿园渗透式课程、2、幼儿园活动整合课程
      拓展性课程:1、“柔性流动”体育课程2、“布奇”社会领域课程3、“时代佳音”幼儿英语课程4、“洪恩”幼儿英语课程。
      园本课程:1、“功夫小子”武术课程2、“棋棋乐”亲子棋类课程。
      除此之外,幼儿园还为了增强家园联系,由班级自主开展“家长执教”和“亲子社团”课程。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的活动形式以游戏为主。汉语言文字为幼儿园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幼儿园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幼儿园教学从健康、社会、语言、科学、艺术五大领域开展活动。在活动中,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注重领域之间、目标之间的相互渗透和融合;重视幼儿个体差异,切忌用一把尺子衡量全体幼儿;理解幼儿学习方式与特点,创设丰富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严禁拔苗助长,坚决杜绝小学化倾向;重视幼儿学习品质,尊重幼儿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养成积极主动、不怕困难、勇于探索、认真专注的良好品质。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我园以组织开展多元化、多层次的教研活动方式为入口,以落实专题内容为依托,以名师、专家为引领,以教师个体学习为前提,合作交流为平台,园本教研为途径,行动研究为载体,幼儿发展为基点,教师专业成长为目的的以园为本的教研运行方式。同时通过放手让教研组长自己做的开放式的工作方式,提高全体教师教研能力,激发教师参与积极性。 
      借助现代化教育技术,构建以网络为主,其他技术为辅的数字化教育环境,由专人负责幼儿园网络管理平台,开设属于自己的校园网、微博,建立园级、班级QQ群。定期对教职工进行网络技术培训,建立信息化管理模式,提高教职工的实际应用能力。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实行 多样化 的德育管理。 
      幼儿园坚持全员德育原则,园长负责,教职工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幼儿园、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 优化德育活动过程。
      幼儿园加强以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 义理念为目标的公民意识教育,积极引导学生理解并正确地 行使权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尊重他人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 
      幼儿园建立心理辅导(咨询)室(站),组建心理健康小组,建立学生心理健 康档案,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工作。 
      幼儿园有计划有针对性对教职工进行拓展培训,开展团队拓展游戏活动。希望能够通过这些活动,可以让教师们释放压力,增强团队凝聚力。针对教师们容易出现的各种心理问题,聘请心理专家来园做心理疏导。由于幼师工作的特殊性,目前幼儿教师多多少少都会由于工作压力出现一些心理问题。所以,进行心理咨询,可以让大家放松心情,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
      幼儿园通过各种节日主题活动、升旗仪式、外出实践、亲子社团等形式对幼儿进行德育教育。让幼儿在健康的环境中身心得到健康和谐发展。同时,幼儿园的德育教育要融入幼儿园一日生活当中,更要重视家园合作,以此来提高幼儿的公民意识,提高对生命的尊重意识。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严格执行有关幼儿园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幼儿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幼儿园通过早操、游戏等活动保证幼儿每天两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根据实际情况,举办适宜的亲子运动会和技能达标检测活动。幼儿园建立幼儿保健室,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幼儿园及时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内、教学活动场所、办公室、食堂等禁止吸烟。

 

第五章 幼儿


      第二十七条 凡被幼儿园录取或转入幼儿园学习 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幼儿园学籍,为幼儿园学生。 
      幼儿园实施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招收幼儿园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入园,实行秋季始业。不属幼儿园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园手续。
      第二十八条 幼儿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公益性幼儿园政府补贴; 
      3.在教育教学、游戏活动中获得公正评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九条 幼儿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行为规范要求; 
      2.尊敬老师,团结朋友,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在老师引导下,自主学习,积极参与; 
      4.爱护幼儿园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条 幼儿园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幼儿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幼儿学籍档案, 依法办理幼儿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由幼儿所在班级建立幼儿成长档案,对幼儿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 记入幼儿成长档案,并由家长对评价结果进行及时反馈。 
      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对符合入园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通过申请困难补助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建立健全幼儿家长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幼儿家长参与班级和幼儿园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四条 为保障幼儿在园期间的合法权益,幼儿园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幼儿。关注幼儿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促进幼儿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幼儿。
      (二)尊重幼儿人格。不得对幼儿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 幼儿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幼儿隐私。保护幼儿个人信息,未经幼儿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幼儿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幼儿财物。为保护幼儿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幼儿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第六章 教职工


       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 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幼儿园 用人制度。 幼儿园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 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三十六条 幼儿园教职工除享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幼儿的学习和发展,对幼儿发展做出公正评价;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的民主管理;对幼儿园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 处分有申诉权; 
      6.参加与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进修或者其他方式 的培训; 
      7.使用幼儿园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 品;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七条 幼儿园教职工除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幼儿园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幼儿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幼儿开展有益的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道德修养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7、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第三十八条 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幼儿园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 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四十条 幼儿园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 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 工作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四十一条 幼儿园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当履行班主任职责, 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四十二条 幼儿园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 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 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幼儿园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 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四十三条 幼儿园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幼儿园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七章 幼儿园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四十四条 幼儿园开办资金为人民币600万元。 幼儿园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收入。 
      第四十五条 幼儿园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幼儿园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幼儿园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对幼儿园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四十六条 幼儿园建立健全财产、物 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幼儿园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 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幼儿园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幼儿园加强对体育馆、科学馆、图书馆、实验室、劳技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四十七条 幼儿园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幼儿园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四十八条 幼儿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幼儿园财务活动在园长领导下开展,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幼儿园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幼儿园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 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九条 幼儿园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 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十条 幼儿园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 幼儿园与家庭、社会 


      第五十一条 幼儿园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 通,加强幼儿园、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 教育合力,积极创新幼儿园、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的 新模式、新方法。 
      幼儿园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如:外教、中小学教师柔性流动等)。 
      幼儿园建立或者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 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如:教育进社区,敬老院活动,和八一康复中心手牵手活动等)。 
      幼儿园主动要求家长参与幼儿园活动,实行“家长执教”和“家长开放日”。
第五十二条 幼儿园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 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家长选举出班级、年级、校级三级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应当制定自己的章程,在幼儿园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幼儿园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幼儿园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幼儿安全健康、化解 家校矛盾等工作。 
      幼儿园应当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幼儿园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此外,应当为家长委员会的召开提供一定的条件。 
      第五十三条 幼儿园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园教育合力,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第五十四条 幼儿园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
      幼儿园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幼儿园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幼儿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五十五条 幼儿园根据办园实际需要, 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园水平。 
      幼儿园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地区 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合作交流要遵守相应的法规,按相关规定聘请外籍教师和港澳台地区教师,面向世界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的创新优化。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幼儿园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幼儿园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以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政策为准。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经幼儿园教职工(代 表)大会审议,园务委员会通过,并经温江区教育局备案之日起实施。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订由园务委员会或1/3 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经教职工(代 表)大会审议,园务会议通过,报温江区教育局备案后生效。 
      第六十条本章程由幼儿园园务委员会全权负责解释。